洪泽法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分析会
作者:严玉龙 贺志安 发布时间:2007-11-21 浏览次数:666
本网淮安讯: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近日,洪泽法院召开了有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案件质量评查分析会。会议对今年1到10月份本院各类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提出了要求。
今年1到10月份,洪泽法院共结案各类案件1858件,审管办评查1801件,评查比例达96.9%,其中有7件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件,其余1794件均为合格案件。该院审管办对每月报结的所有案件实行全部评查,并对刑事案件罚金、执行标的额到位率、案件报结规范情况等方面的同步专项评查扎实详细,并对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和限期整改,发挥了审判管理在促进案件质量和提高审判效率中的应有作用。
在肯定成效的同时,该院就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提出了要求,必须做到“六要”:一是要明确目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不是为了出风头,搞创新,出政绩,而是为了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及时纠正在司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高干警的司法水平,确保评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审判执行人员要正确对待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能错误认为抓案件质量评查是找案件承办人的岔子,跟承办人过不去。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司法过程中的的确确存在一些办案程序不严、适用法律不当、法律文书残缺和个案卷宗装订不规范等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因此,干警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及时改正,认真反思。三是要虚心整改。在整改中,要虚心、细心、诚心、耐心。要按照“谁主办谁整改,谁分管谁督办”的原则,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搞好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要一个一个地彻底纠正整改,督办到底。四是要落实案件承办人对案件质量负责制,要把错案追究与承办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捆在一起,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五是要持之以恒。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每季度要至少召开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分析会,对案件质量评查中每发现一起问题就要及时纠正整改一起问题,不得积压。六是要坚持集中评查与分类评查相结合,实体评查与程序评查相结合,同步评查与案后评查相结合,案件评查与干部考察相结合,确保案件评查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