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多措并举便民利民获好评
作者:赵克 韦园园 发布时间:2007-11-14 浏览次数:742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通过抓基础建设,抓规范建设,抓制度建设,突出便民利民,把立案信访工作建成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体现公正效率、展示良好形象的对外诉讼服务窗口,从而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一是抓基础建设,服务功能更趋完善。在立案接待大厅,设立案件受理、开票领款、法律咨询、文书签收、其他服务等6个窗口,以及信访室、调解室、导诉台、当事人书写区、休息区、阅览区等服务区,印制便民诉讼服务卡片,为当事人提供多方面的服务;立案接待大厅共有6名工作人员,对大厅工作人员实行定员、定岗、定责“三定”措施,明确大厅各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在一楼立案大厅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设置了意见箱,建立窗口民主监督机制,让群众积极有效地参与对法院工作效能的监督。
二是抓规范建设,立案审判职能充分发挥。从诉讼材料的接收到审批的各个环节,都提出具体的标准、要求和步骤,一般民事案件在大厅直接立案;建立了信访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信访登记、专人负责接待制度,健全大案要案报告制度,保证大案要案的妥善办理;发挥审监庭对案件的监督作用,使案件审判流程实现了全程电脑化管理,实施审限跟踪督查。与此同时,每月对审理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发出督办、催办通知。
三是抓制度建设,窗口形象更加文明高效。在立案接待大厅信访窗口设置导诉台,对前来办理诉讼或相关事务的人员就办事程序、手续等予以解释说明;对于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受侵害等案件或老弱病残人员,给予优先办理;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或已作出诉前保全等具备当即调解可能的案件,立即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当事人首次对生效的裁判提出申诉、申请再审或其他申诉请求的,安排主审该案的法官与接待法官共同接访,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