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房产中介经理从房价上涨中发现“商机”,利用自己保管公司公章的便利条件,在外借钱“拓展”自己的业务项目时,在借条上擅自加盖了公司公章。因为出现窟窿无法还钱,该经理连同公司一起被债主告上法庭。日前,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借款合同纠纷进行了调解。

 

房价飙升中嗅到商机

 

蔡某在一家房产经济有限公司任职经理职位,该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法律责任由吴某承担,由于蔡某深得吴某的信任,所以他负责打理业务经营,并保管公司公章、财务章等。

 

蔡某在打理业务的过程中大大提升了业务能力,当时房产价格一路飙涨,蔡某逐渐为自己琢磨出一条发财之道:假如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帮助出卖人还清银行贷款,就能促成房产交易,而且房屋快速升值,之后的贷款能贷到更多……唯一的问题就是,需要雄厚的资金帮忙归还之前的贷款,然后才能办理房产转让手续。

 

资金链断裂后四处借债

 

随后,蔡某准备了一笔资金专门做这项业务。自己的资金不够了,蔡某还会向亲戚朋友借。一开始业务开展得很顺利,每次蔡某借来的钱周转十几天就能立即全额返还,中间还给予一定报酬,慢慢地,蔡某的资金信用有了口碑。

 

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调整动荡,蔡某资金缺口越来越大,高达几百万的资金都成了坏账无法收回,资金链断裂。蔡某为了补窟窿,开始继续借钱拆东墙补西墙。20101130日,蔡某又一次借钱补窟窿时,为了获得债主的信任,就私自在一张20万元的借条上盖上了单位公章。20115月和9月,蔡某又两次向同一债主借了各10万元。

 

公司在2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

 

蔡某支付了几个月的利息后就无力偿还,债主眼看着40万元就要打了水漂急了,将蔡某和房产经济公司及公司法人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本金和利息。

 

该房产经济公司因为公章被滥用而坐上了被告席,显得很委屈:“债务是由于蔡某在公司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而加盖了公章,20万元的借款行为是个人行为,公司根本就不知道,而且从来没有收到过这笔钱款!”

 

法庭上,蔡某一口承认了所有债务。他说,这些钱确实是个人借款,虽然盖了公章,但是没有入过公司的帐,他当庭承诺由个人偿还。

 

经法官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蔡某分期归还债主本金38万元,若未按约履行则将被全额强制执行并支付利息,公司在2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