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委落实四项措施确保专项执行活动扎实开展
作者:徐明 伍晓伟 发布时间:2007-11-12 浏览次数:791
本网淮安讯:日前,淮安市委作出决定,从11月初开始至年底在全市开展“整体联动,共创和谐”为主题的专项执行活动。金湖县委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这次专项执行活动的精神实质,并就开展专项执行活动进行安排和部署,落实四项措施确保专项执行活动循序渐进、扎扎实实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强化这次专项执行活动的组织领导,金湖县委成立了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步新亲自挂帅担任组长,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法院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检察院、公安局等九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主抓、法院主办、各部门协力配合的专项执行活动领导机制。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舆论声势。在县城主要干道以及全县各乡镇拉制专项执行活动宣传横幅,同时在县“一报两台”、县政府信息网上开辟专项执行活动专栏,对这次“整体联动,共创和谐”专项执行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在全县营造“合力解决执行难”和“联动制裁拒不执行”的舆论支持氛围。
三是建立联动、威慑机制。在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上公告一批执行案件,追逃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在此基础上,通过相关单位协助,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实施某些行为,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义务。
四是明确责任提高活动效果。金湖县委决定,将这次专项执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部门、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