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评价、喜忧兼报 找准问题、对症下药
作者:钱新才 发布时间:2012-08-01 浏览次数:324
核心提示: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重点是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求实效,是抓审判质量、岗位练兵、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因此,常熟法院将此作为一把手工程,在对标找差上查找问题、在分析讲评上狠下功夫、在创新评查上形成特色。至目前,对各业务部门、人民法庭已进行了第一轮的庭审现场测评,共现场评查庭审16只、网上考评庭审20只,评查裁判文书150份,第二轮的现场测评正在进行中。
庭审评查“三必”:必听、必录、必评
“归纳争议焦点不完整,扣1分;庭审进程有拖沓现象,驾驭庭审能力有待于提高,扣0.2分;另外,审判人员声音较低,后排听不太清……,总体得分94分,合格”。“庭审层次不够清晰,扣1分;引导举证不充分,扣1分,庭审小结不够完整,扣1分……,总体得分95分,合格” ……这是常熟法院“两评查”活动领导小组评查人员在7月10日上午旁听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庭审后的集中点评,开门见山、一针见血,直指庭审中不规范之处。
在庭审评查中,对于参评案件,实行“三必原则”,即庭审必“旁听、录像、点评”。对于参评的庭审除了利用“三同步”设备全程录像外,还在庭审现场另外再架设一架摄像机,并于庭审结束后将庭审影像资料刻录成光盘存档。庭审结束后,现场考核组会对参评案件在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三大方面16项内容进行现场打分,并召开庭审情况考核分析会进行现场点评,确保庭审评查公开、公正、透明。
裁判文书评查侧重于“三个是否”: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裁判理由是否充分?文字表述是否规范?
7月12日下午,在法院七楼会议室里,裁判文书评查人员盯着面前的一份份裁判文书,字斟句酌,像啄木鸟般挑着“刺”:“部分事实不够简明、扼要,扣1分;认证过于笼统,扣2分;评判诉请不够简洁,扣3分;说理程式化,扣2分;总体得分92分,合格”,这是评查人员对一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裁判文书评查后给出的打分情况。虽然承办人是该院的一名中层干部,但是评查人员仍然字字犀利、“不留情面”。
对裁判文书的评查,分为“首部、事实证据、裁判理由、主文、尾部”五个部分,共有15项评查内容,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裁判理由是否充分、文字表述是否规范是文书评查的重点,同样以点评形式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吸纳外部力量,拓宽三方主体:邀请代表委员、检察官、律师参与“两评查”
“以前都是法官为律师打分,现在律师也能为法官打分了”,“以后这种活动要多开展,一方面可以增进律师与法官之间的互动与交流,促进双方业务方面的共同提升,另一方面也可以进一步推动律师与法官的良性关系的建立与健全”,一位律师于旁听庭审后在案件点评会上如是说。7月23日上午,在司法局律管科科长带领下,三名律师来到虞山法庭第四法庭,旁听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的开庭。
为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保证“两评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常熟法院探求评查新模式,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检察院、司法局的支持,拓宽评查主体,创新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和律师三方主体对法院开展的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进行评议,对法官的司法能力进行打分,主动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以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指出问题,分析原因,在“部门、条线、整体”三块上共同推进“两评查”进程:部门自查要有小结、条线评查要有分析、集中评查要有报告
“本次评查从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三个方面展开。总体上,庭审程序好于庭审形象,庭审形象好于庭审能力。庭审程序中庭审流程部分失分较多,集中反映在庭审层次不够清晰、繁简处理不当。庭审能力中主要失分在查明事实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处置突发情况上,这三者也有其内在的联系性。庭审形象集中体现在语言表达上失分。从现场评查的10个庭审效果看,随着评查推进,庭审越来越规范、清晰,得分最高的94.5分,最低的87.9分,均为合格等次,没有出现优秀等次的庭审”,这是一份该院7月23日的《庭审现场评查情况通报》中对现场庭审评查的通报,罗列了评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对下一步“两评查”工作的扎实、务实开展,再次明确了相关要求。
在“两评查”活动中,为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常熟法院制定出台《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和《抓紧开展“两评查”活动的通知》,切实做到“全员发动、领导带头、人人参评、一个不漏”,确保参评比例不低于5%。在“部门自查、条线评查、集中评查”三方面狠下功夫,在一案一评、一案一表、条抓块管基础上,在部门、条线、整体上做到环环相扣,并要求部门自查要有小结、条线评查要有分析、集中评查要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