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日上午,东台法院开发区法庭特别忙碌。开庭的开庭,调解的调解,每个审判庭、调解室内都挤满了当事人。

 

在众多当事人中,有几位当事人一脸的焦躁不安。这是一桩离婚纠纷,原告陈某是外地人,几年前嫁到东台。结婚时,双方各出资一半购买了一套住房。如今,要求与被告刘某离婚,婚生女随自己生活,同时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案件到了法庭,首先被分流给驻庭调解的人民调解员。此前,经调解双方已达成初步意向,被告给付原告30万元财产分割款并一次性给付婚生女的抚育费7万元,原告协助被告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这次,双方就是来进行交接的。

 

基于对对方的不信任,原告坚持拿到钱才能过户,被告又坚持过户后才能给钱。人民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了解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听说房产管理部门要双方当事人到场并且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才能办理,双方当事人都急了,原告是外地人,过了今天必然不能随叫随到,被告的过户手续就不能及时办妥,而手续办不妥,被告也不肯将钱轻易交到原告手里。

 

看到当事人的急迫,人民调解员将情况向庭长作了汇报。得知情况后,法庭庭长迅速作出指示:“开启绿色通道,竭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法庭当即立案,拟定调解协议并出具调解书。当调解书拟定时,已是中午11点多。由于缺乏远程签章功能,法庭又派员立即到法院加盖公章,并派出另一路人马赶赴银行,对被告给付的财产分割款进行交接。两路人马在房产管理部门会合,凭调解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在法庭干警、人民调解员及房产管理部门的共同协助下,房产证的过户手续顺利完成了。但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还没来得及过户,下午还得继续办理。

 

回到法庭已近1点,两位调解员及几位干警还没吃饭,饥肠辘辘的众人叫了盒饭简单打发了一下。稍事休息等待国土管理部门上班后,又陪同当事人办理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

 

事情最终全部办妥。对法庭急当事人所急的便民做法,双方当事人均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