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沛县法院魏庙法庭以“围绕大局、面向农村、服务基层、和谐司法”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探索指导民调工作新思路,为辖区内经济发展大局做出了突出贡献。该庭自2003年连年被省高院、市中院评为先进集体的基础上,20079月又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是强化调解意识,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魏庙法庭位于江苏和山东两省交界处,民风彪悍、人口复杂,诉讼纠纷案件曾逐年增多趋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该庭高度重视指导民调工作,强化“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意识,把调解贯穿于纠纷解决的始终,使各类纠纷呈逐年下降趋势,案件调撤诉率大幅提高,2006年该庭调撤诉率达79, 2007年至今案件调解率达80%。案件呈现出“三无”现象,无一越级上访,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诉,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创新调解机制,理清“三种”关系。该庭在处理每起案件过程中,坚持理清三种关系:一是理清法律关系,把握案件的走向,坚持依法调解;二是理清历史关系,搞清案件发生的缘起,找准案件的症结;三是理清经济关系,平衡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缩小分歧,促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理清三种关系的同时,该庭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针对不同类的案件,不同性格的当事人,不同的审理程序,适用不同的调解方法,增强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避免了案件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

三是抓好“四个落实”,构建指导民事调解工作体系。一是机构落实。该庭在辖区内的各乡镇均成立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在各村委会设立调委会,做到层层落实,齐抓共管。二是人员落实。调委会主任由支部书记兼任,调委会成员由支委成员担任。三是责任落实。法庭人员分别负责指导民调工作,各镇司法所也分别实行分片负责。四是工作落实。通过完善调解网络,指导调解员工作,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杜绝民转刑案件。

四是加大调解宣传力度,全力指导民调工作。在法庭内设立宣传栏、报刊栏,展示法律文书,宣传法律知识;经常组织干警深入企业、学校、村镇上法制宣传课,宣传法律知识;通过法律培训、解答咨询、邀请民调员参与案件调解、印发案件编报等形式多方指导民调员开展工作,有效提高广大民调员的法律意识、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近年来,该庭共举办民调人员培训班8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邀请民调员参加庭审观摩100余人次。有力发挥了基层民调组织的作用,共同筑起社会稳定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