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文件精神,促进人民法院工作,滨海法院规范运作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五项制度,切实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一、规范运作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督办落实整改制度

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开展评议、视察、召开座谈会等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对代表建议、意见的收集工作。建立、完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督办落实和反馈情况的工作制度,加强对代表建议、来信、来访落实情况的督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

二、规范运作代表关注案件快速处理答复制度

在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批转交办的各类案件时做到专人办理、专人负责,并依法定程序及时登记、及时批转、及时督查、及时回复。加强对涉及代表案件的日常统计工作,力争将涉及人大代表的案件在平时依法公正地处理好,做到不积压意见、不遗漏问题。

三、规范运作年度报告选题与专项报告调研制度

认真做好年度法院报告工作,在起草报告时多收集资料,多做调查研究,多征求、听取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力争报告内容求真务实、客观全面。专项报告调研紧紧围绕人大常委会确定的范围,将事关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事关人民法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纳入专项报告的选题,使法院工作努力与党委的思路合拍,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合力,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合心。

四、规范运作监督联络工作宣传指导制度

加强对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指导,注意总结督查联络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进行调研和推广。广泛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法院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主要做法和措施,大力宣传人大代表关心、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典型事例。

五、规范运作重大案件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

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和涉人大代表的案件。工作中采取组织旁听与随机旁听相结合、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代表委员旁听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提供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信息,认真做好征求代表意见工作,积极听取和收集代表对法庭审理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