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五项措施完善人大代表联络效果好
作者:王帅 发布时间:2007-11-05 浏览次数:680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沛县法院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以往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基础上,开拓创新,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接受人大监督,审判工作得到了地方人大的大力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
一是建立人大代表视察和对法院工作的评议制度。对人大代表在视察和评议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逐项研究,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和改进工作的结果、成效向人大代表及时通报。
二是建立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来信制度。建立建议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度,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好办理工作,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及时答复代表,提高建议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转办的事项要及时办理、落实,并按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三是建立向人大代表定期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制度。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寄送《法律人有约》、《法院信息》,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和重要工作部署。
四是建立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在审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时或代表关注的案件时,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并注意听取和收集代表对庭审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五是建立人大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制度。聘请所在地有专业优势的人大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