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刑事审判严把“四关” 实现“两无”目标
作者:王扬 发布时间:2007-11-05 浏览次数:756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新沂法院刑事审判严把“四关”实现了审结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因矛盾激化引起当事人上访的“两无”目标。
一严把“审限关”。该院强化了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并将责任细化、量化。规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要在一个月内结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要在十五日内结案。
二严把“证据关”。该院要求审判法官在采信证据时,严格把握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必须能够排除合理怀疑。对事实不清,有瑕疵证据的,及时退回公诉机关补充侦查。
三严把“合议关”。首先明确合议庭工作规程,并抓好各环节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其次要求合议庭成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案件质量意识,坚决杜绝合而不议现象的发生。
四严把“法律文书制作关”。坚持法律文书统一由庭长审核签发、分管院长把关。要求法官在制作法律文书时说理充分,对认定的事实、证据、引用法律、司法解释及裁判结果必须客观准确,逻辑性强,确保办案质量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同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