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着力提升法律文书制作能力显成效
作者:王立新 丁明芬 发布时间:2007-11-02 浏览次数:884
本网盐城讯:事实叙述清楚、法律适用正确、裁判内容精准的裁判文书,具有极强的公信力,对当事人服判息诉起着重要作用。该院从法律文书制作、评比、推荐、考核等方面,不断加强法官法律文书撰写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日前省高院举办的全省法院系统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该院有两篇裁判文书分别获二等奖和三等奖。
一、严格规定法律文书核签程序
质检关是产品优劣的最后一道卡口,怎样才能制作出更多更好的裁判文书?该院先后出台了《诉讼(法律)文书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商事裁判文书审核、签发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严格的核签程序,分别按照决定书、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的种类,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是否经过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处理结果等,分别规定由承办人、审判长、庭长、分管院长、院长签发。对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文书签发前必须经所有合议庭成员核稿。对人民法庭合议庭审理的案件,送签前还必须由职能部门阅卷、审核,确认程序合法、裁判正确,然后报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发。
二、定期进行法律文书专项评比
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按照《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办法》,采取承办人和部门自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对审判人员制作的法律文书进行专项评比。审管办要求承办法官定期将自认为优秀的法律文书送交审管办,质评组在定期评查案件过程中推荐发现的“较好”和“较差”的法律文书,由审管办初评,再由审委会审议确定优秀法律文书和较差法律文书。同时对评出的法律文书进行专项通报,评优讲劣。近两年来,该院共评出32篇优秀法律文书和4篇较差法律文书,向上级法院推荐报评9篇优秀法律文书,其中3篇法律文书在盐城中院获一等奖,2篇法律文书在省高院分获二等奖和三等奖。
三、加强法律文书制作能力考核
裁判文书撰写能力是法官审判业绩水平高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官司法能力构建的重要载体。该院将法官裁判文书撰写能力作为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的重要指标,制定了“法律文书差错评定标准”,对全院审执人员的法律文书进行核查、量分,填写《法律文书评查登记表》,分别按优秀法律文书和最差法律文书对审判人员的审判业绩进行加减分,归入法官业绩档案。同时该院将法律文书撰写能力作为法官晋职晋升的考核内容,该院审执部门新任命的3名庭(局)长、6名副庭(局)长均有优秀法律文书,激励法官制作优秀法律文书,提升了该院法官撰写优秀法律文书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