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提出要在“五个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作者:刘志超 发布时间:2007-11-02 浏览次数:847
本网淮安讯:连日来,盱眙法院组织全院干警通过收看电视转播、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交流体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最根本、最重要的是要学习好、贯彻好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十七大继往开来的思想灵魂,是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作为基层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谋求新发展。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在审判工作上谋求新业绩。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自觉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在创新机制上谋求新突破。科学发展观是法院改革与创新的根本指针和动力源泉。实施法院“二五”改革纲要,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改革作为发展的动力,把发展作为改革的目的,通过法院改革,不断推进司法事业的全面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与时俱进,立足国情、社情,改革创新司法管理机制,提高法院管理水平,把法院管理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司法管理机制。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在和谐司法上谋求新举措。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要求就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要坚持将和谐司法作为法院工作的主旋律,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牢固树立一心为民理念,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亲民的措施,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的优质服务、人文关怀和亲和力,提高社会公信度。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在队伍建设上谋求新形象。 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关键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的是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引,确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作风观,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正司法,廉洁奉公。
五、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在服务大局上谋求新成效。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自觉地将法院的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用发展的眼光、从全局的高度,找准为地方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