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近年来,邗江法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高度重视刑事自诉案件的调处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案件调撤率达93%、息诉率达100%,无一件因处理不当引起矛盾激化或缠讼不止。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严格立案审查,引导诉讼释法理。该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把好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关,切实行使释明权,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不符合的则耐心阐明理由,指明其他救济的途径和方法,有效防止因受案不当,造成案件久审不结,引起当事人缠讼或上访。

二是紧扣诉讼环节,善始善终做调解。针对自诉案件大多发生在亲戚、邻里、熟人之间,在案件审理中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主,以打击、惩罚为辅,寓调解于审判,以疏导、说服、教育为主要手段,善始善终做好调解工作,妥善解决纷争。

三是找准矛盾根源,有的放矢善调解。在立案、送达阶段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举证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收集证据确有困难或提供的证据存在疑点的,主动向公安机关调取证据,充分了解案情,全面掌握引起矛盾的根本原因,在调解过程中做到辩法析理、有的放矢。

四是注重社会资源, 多方联动促调解。针对具体案件,积极借助当事人所在单位、居委会以及基层调解组织等多方面的力量协助调解,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消除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成调解。

五是分清责任是非,调判结合求息诉。在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坚持做到判前释明和判后答疑相结合,判前释明与判后回访相结合,即对经多次调解仍未成功的,确需用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公正判决并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和回访工作,确保案结事了、息诉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