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洪泽法院在全面分析今年前三季度指标数据的同时,要求各业务部门和审判执行人员在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效果的前提下,把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五项举措提高司法效率。

一是不断增强审判效率意识。要求每一位法官在保证程序公正、确保无超审限案件的同时,充分意识到提高审判效率的重要意义,用最短的时间解决纠纷、保障权益。同时避免为求效率而求效率,必须确保审判公正和审判效果。

二是降低流程节点时间。该院要求尽量降低审判流程节点所用时间,在案件受理、案件移送、文书送达等环节采用即时受理、当即移送、直接送达等方式尽量减少流转时间,注重庭审效果,避免重复开庭,提高当庭结案率。

三是完善审限督促机制。该院要求审管办对距审限不足20天的案件及时统计,通知到庭,跟踪到位;对距审限不足10天的案件通报到分管院长,并要求承办法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隔日报告案件审理情况,以此杜绝超审限情况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案件调解不仅有利于定纷止争,也有利于当事人权益的及时维护,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该院要求在新的诉讼费实施办法实行后调解案件收费少的情况下,不能因收费少而影响调解工作,相反必须进一步加强,调解中既要注重诉讼过程中的调解,也要注重诉调对接机制的完善,促使案件调解率维持在较高水平,确保今后的调解率不低于一季度50.42%的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强审判模式的创新。在新收费办法事实后案件数量有可能增加的情况下,该院要求干警做好思想准备,不断创新审判模式,打破常规办案思维,对不同案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处理,及时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