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积极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作者:响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11-01 浏览次数:769
本网盐城讯:响水法院坚持审判工作为发展服务,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县新一轮经济发展。
一是出台了《为“决战决胜‘十一五’、提前全面达小康”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十二条措施》,明确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具体要求,推进司法服务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落实服务发展举措。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凡是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普通案件做到1小时立案,当日移送审理、执行,在最短时间内结案,重大案件审理、执行实行院领导负责制和责任制。某纺织制衣公司申请执行外地某企业拖欠货款,该院快速审查立案、抽调精干力量优先执行,克服种种困难,在较短的时间内将近百万元货款全部执行到位,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组织干警到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陈家港化工集中区、沿海经济区企业走访,登门送法律、送服务,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各种纠纷,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防范风险能力。今年以来,组织走访企业110家,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问题105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