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去年8月,徐州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决定把执行工作纳入法治徐州合格县(市)考核范围,主要领导还对涉府案件执行难问题作出了重要指示。《通知》下发后,鼓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邀请法院参加区委常委会进行协调,就协助执行运作规范和双方的义务责任等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提出了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近日,涉及区属三家企业、涉案标的100余万元的32件案件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协调下,逐步得到解决,先期20万元执行款已发放给申请人;其余案款也在筹措并陆续到位。

上述三家区属企业均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近年来,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安置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屡有发生,诉至法院后进入执行程序的达96件;在鼓楼法院执行人员的努力和区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执结64件,尚余32件因公司经营状况及履行能力差,导致案件长期积压未能执结;少数申请人上访,亦给法院造成很大压力。法院一方面尽力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要求申请人相信和理解法院执行工作,另一方面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请求区领导予以关注,以解决三公司的执行难及上访信访问题。

区领导十分重视,先后两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邀请法院领导和执行法官、三家公司的领导和其上级主管单位,一同会商处理执行积案,共同解决执行信访问题。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协调、区法院斡旋和被执行人单位的积极努力下,由三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鼓楼区规划与建设局先期筹措部分资金,按照“先个人、后单位、再银行”的申请人顺序以及“以房抵款”、“打包处理”“达成和解协议”“分期给付”等方式,逐步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10月中旬,建设局先期垫付的20万元执行款已陆续发放给申请人;其余案款也在筹措并相继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