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响水法院坚持树立审限意识,将审限管理作为法院管理的重点,采取了多项措施,狠抓了审限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截至今年10月下旬,该院结案数同比增加19.5%,结案率同比上升8.2个百分点,收、结案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

一是明确审限管理责任。详细规定了庭长、承办人、内勤的管理职责,先有内勤负责将立案庭转来的案件进行登记,然后转交承办人,并负责在每起案件审限届满十日前向庭长汇报,由庭长负责督促案件承办人及时结案,确保责任具体到人、落实到位。

二是严把延期申请关。凡案件在法定审限内未能办结需延期的,必须按程序填写延期审理申请表,同时书面报告详述延期审理的事实和理由报主管院长审查批准,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延长审限手续、超法定审限的给予免去审判职务并调离审判岗位的处理,是庭长的给予降级处理。

三是实行案件跟踪监督。按照各类案件的不同审理期限一案一表放入每个案件卷宗内,规定了立案、移送、分案、审理、合议、审委会讨论、文书制作、核稿、签发、打印、寄送等不同环节的时限,由各环节经办人签名,对各阶段进行跟踪监督。

四是狠抓审限警示通报。由立案庭对各业务庭审结案件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通报,对临近审限且未结案的案件,及时提醒、催办,并予以警示通报,凡发现有超期案件未进行通报警示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相应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

五是案件审限纳入审判业绩。把平均审限作为法官审判业绩的主要指标,并将此作为考核部门和中层干部绩能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无故拖延办案时间的有关责任人员的评先、评优或晋级升职实行“一票否决”。目前,全院上下快办案、办快案的意识已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