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最近,响水人民法院召开狠抓第四季度审判执行工作动员大会,决定从七个方面入手,保质保量地完成好第四季度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要严格实行审判、执行案件“月交案、月验收”制度。从本月起,各庭长须在月底前向分管院领导交案,审判、执行人员本人应向庭长交案。每月30日由分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向院长交案,所交案件必须符合结案标准,案件档案经过规范整理,并须附上当月所结案件情况明细表。

第二,严格对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进行比例控制。分管院长要严格控制所分管业务庭简转普案件的审批,允许简转普案件数全年不得超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8%。严防滥用“简转普”,导致降低审判效率情况的发生。

第三,实行休假从严控管措施。从这个月初起,响水法院全体干警原则上一律暂停审批公休假,尤其对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干警不得批准公休假、探亲和事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不论级别高低、职务大小,必须报庭长、分管院长审查后,一律报院长审批决定。已经审批的,尽可能不休,同时减少开会,控制出差。

第四,严格实行案件统计层层把关制。各业务庭每月案件审理报表须有庭长审核并报分管院长审批后交立案庭汇总,再由立案庭报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确认无误后,方可对上级法院报送,防止压案不报等问题产生。

第五,该院审判人员齐动员,集中精力抓结案。凡该院具有审判资格、不在审判一线工作的同志,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第四季度内均须参与办案,其中任务重、问题大的庭、局,由院领导督办案件。

第六,合理安排时间,科学排期开庭。该院要求立案庭要认真结合全院案件审理进展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各庭开庭时间,为完成工作任务创造有力条件。同时各业务庭庭长必须加强对合议庭的领导,合理安排时间,科学排期开庭,加大案件的合议力度,做到集思广益,严防出现案件质量问题。

第七,严格进行考勤及工作作风抽查。从本月开始由该法院纪检监察室、政治处联合成立工作作风纪律检查专班。负责组织专人对全院干警上、下班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