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探索诉前调解机制
作者:兴园 发布时间:2007-10-30 浏览次数:748
本网镇江讯: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探索诉前调解机制今年,8月以来,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调整审判力量,加强立案工作,探索性地实施了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协调处理矛盾尖锐案件。
该院认真总结立案工作的成功经验,将严把立案关口作为预防矛盾易激化事件产生的主要手段,创新立案工作机制,积极构建诉前调解平台,出台了诉前调解工作办法。要求立案法官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坚持不告不理的原则,对涉及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涉及政府部门敏感的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案件以及各类严重突发性案件,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纳入诉前调解范围。对其中矛盾特别易激化的案件,采取"多层次、高密度、讲法律"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诉前协调工作。"多层次",即人员安排上,分层级分别做工作;“高密集”,即在立案审查的法定期限内高频率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讲法律",即讲明案件事实、讲透法律规定、讲清违法后果。通过讲法析理、思想疏导等手段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该院通过诉前调解工作,已经成功协调了6起拆迁纠纷案件、30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及时履行全部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