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百万遗产 公公和儿媳闹上法庭
作者:杨明 发布时间:2012-07-31 浏览次数:604
儿子不幸身亡,留下百万遗产
梁老汉家住在苏北农村,妻子因病早逝,一直和儿子梁秋宇两人过着清苦的生活。因为家里穷的叮当响,梁秋宇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一直说不上媳妇。为此,梁老汉就花了一笔钱,买来了从贵州来的赵巧巧给儿子梁秋宇成了亲。虽然赵巧巧是“外来媳妇”,但结婚后和梁秋宇非常的恩爱,并生有一女孩。
2010年9月26日,梁秋宇在上海一建筑工地打工时不幸触电身亡,之后,梁老汉瞒着儿媳妇,独自到上海签订了赔偿协议,施工方按上海的赔偿标准将110万人民币汇到了梁老汉在镇农业银行开立的账户上。
公公薄情寡义,儿媳求助法院
当在得知丈夫死后,赵巧巧非常的伤心,并要求梁老汉拿出巨额赔偿金中属于自己以及孩子的部分。这时,梁老汉火冒三丈地对赵巧巧说,你不过是我买来的儿媳妇,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要钱,一分钱没有。之后,梁老汉对儿媳赵巧巧态度越来越差,并不让赵巧巧在家“烧七”。在为梁秋宇烧“五七”的时候,梁老汉和自己的姐姐、侄儿、外甥一起将赵巧巧赶出了家门,并不让她带走4岁大的女儿。
赵巧巧被赶走后,把她的遭遇讲给镇上的人听,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在当地产生很大了社会影响。赵巧巧无奈之下,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分割110万元赔偿款中属于她自己以及孩子的份额。在得知儿媳起诉后,梁老汉从银行账户上每天取现金四万五仟元,意图转移财产。这时,法院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对梁老汉的账户予以冻结,保全了账户上剩余的20万元。
契合双方需求,法官巧妙调解
在承办法官到梁老汉家中进行法律宣传和案件调解时,梁老汉激动对法官说:“这笔钱是我儿子用命换来的,儿子从小由我抚养长大的,这笔钱应该是我的。孙女也应该随我生活,因为她是我们家的后,不能让我断后啊!赵巧巧是贵州的,而且她还小,迟早不是回贵州就是要嫁人的,我最多能给她5万元补偿款,法官你要为我做主啊”。承办法官先稳定住梁老汉的情绪,然后进行婚姻家庭继承的法律宣传。
面对这一方是无助的儿媳,另一方是不懂法死磕理的公公,一个大胆的调解方案在承办法官心中形成了,被法院冻结的20万归儿媳赵巧巧所有,梁老汉从转移走的90万中拿出一笔钱以孙女的名义在县城买一幢房屋,并每月给付孙女生活费1000元。赵巧巧如果不嫁人的话就随女儿生活;如果嫁人的话,就自动离开其女儿的房屋。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时,承办法官用这一方案对双方进行说服。儿媳赵巧巧和公公梁老汉都能感觉到,这一方案能最大程度的平衡原、被告双方的心理需求。
最终法院的努力下,双方按照承办法官提出的方案达成了调解协议,不仅解决了矛盾,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