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三个注重”快执快人心
作者:海明 发布时间:2007-10-24 浏览次数:818
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响水人民法院以排民忧、平民怨、顺民意为目标,通过实现“三个注重”促进执行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今年1到10月份,响水法院执行局审结394件,无一起超审限,审结标的总额3206.26万元,执结率为77.5%,实现涉执零投诉。
一是注重工作方法。 该院在执行每一起案件时,都要求放到司法为民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去考虑,放到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大局中去考虑,放到优化经济发展司法环境中去考虑。变个案执行为集中执行。该院在执行中做到三个结合:即专项执行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说服教育与强制措施相结合,公开曝光与明查暗访相结合。 确保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实现司法公正、诉讼效益的最大化;致力“两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彰显法院定争止纷、促进和谐的司法职能作用。
二是注重上通下达。针对执行工作的特点和难点,该院转变工作作风,变上访为下访。对缠诉案件进行专项清理,明确任务到人。对于多年缠诉的申请人,要求干警一是解决好,能执行的尽量执行。减少当事人到法院的次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解决申请人的燃眉之急。确实没办法执行的,做好解释工作,主动与申请人联系通报执行情况,给他们说明执行方案、方法,并请他们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让当事人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程序以及执行工作人员对该案所做的工作和付出的努力,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对于那些既难以执行到位,当事人情绪又比较激动、不听解释劝告的,积极做好安抚工作。
三是注重工作效率。为提高工作效率,该院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一方面对旧存积案进行清理,建立执行台账,把任务明确到人,一案一册,做到七清:当事人基本情况清,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清、财产状况清,未执行的原因清、执行对策清、需采取的强制措施清,履行的时限清。另一方面对执行中的重大事项,如:采取强制措施、变更和追加执行主体、执行异议审查、中止和终结执行等进行合议,剖析典型案件,研讨执行策略,总结执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