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执行和解案件九成自动履行
作者:林操场 发布时间:2007-10-23 浏览次数:817
本网徐州讯:日前,新沂法院在执行宋某某申请执行某村委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该村外欠债务较多,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导致该案迟迟未能有效执结,申请人意见很大,并表示要进省上访。该院为稳妥执行此案,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以土地使用权抵偿部分债务,下余债务订计划分期偿还,一起久执未结的棘手案件得以圆满和解。
今年以来,该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一改过去单纯采取司法拘留、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模式,积极倡导“和解为主,强制为辅”的新执行理念,充分发挥执行人员主观能动性,拓宽执行渠道,把加强调解工作与动员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使案件通过和解方式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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