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强化“三个步骤”切实保障司法人员履行职务
作者:瞿建华 发布时间:2007-10-19 浏览次数:744
本网南通讯:日前从南通中院获悉,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法庭专用设备配置的意见》精神,保障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保护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审判、公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该院将增添安全检查设施列入法院工作的议事日程,切实保障干警依法履行职责,他们的“三个步骤”是:
一是积极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密切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该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法庭专用设备配置的意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向他们介绍法院依法配置安检设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通过这些工作,该院安检门和监控系统已经购置到位。
二是紧锣密鼓,积极筹措传达室改造项目资金和X光包检查机经费。近年来,随着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以诉讼的形式涌入法院,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接踵而至,尤其诉讼秩序和法官权益保障问题十分突出。为此,该院把增添安全检查和监控系统摆在了法院工作的议事日程,积极筹划对法院传达室进行改造,使之符合安检的要求,并着手购置X光包检查机和身份证识别仪,切实保障法官履行职责的安全。
三是大力加强对法庭安全保障工作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等规定,该院严格落实值庭司法警察和警力配备,明确分工,对开庭的整个过程进行跟踪监控,严防诉讼参与人将管制器械和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法庭,从而有效地保护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