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涟水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总体以每年11%-15%的速度在下降,而涉及小微企业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却以18%-26%的速度逐年迅速在上升,笔者究其原因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原因分析

 

(一)劳动合同签订率极低。小微企业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少数签订合同的,其合同期限也多在一年以内;有的甚至滥用劳动合同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就不续用,以此盘剥劳动者。

 

(二)劳动者维权意识淡薄。劳动者文化程度不高,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他们很少主动加入工会和其他相关组织,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通过集体的力量,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三)小微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不好。一些小微企业随意调动劳动定额,降低计价单价,从而导致最低工资标准偏低,不能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有些小微企业甚至随意克扣、减罚和拖欠劳动者工资。

  

(四)劳动者超时加班现象比较普遍,劳动条件差。许多小微企业在用工中违反劳动法规定,随意让员工超时加班,无酬劳加班、不带薪休假的现象十分普遍。此外,一些小微企业设备陈旧,企业环境差,劳动者直接受粉尘、噪音、高温甚至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职业病危害严重。

 

(五)小微企业欠缴保险费现象严重。很多小微企业未给劳动者参保,多数进城务工人员也难以按现行制度参保。另外小微企业普遍欠缴社会保险费,或采取瞒报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的方式少缴社会保险费。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法制宣传力度,使小微企业的劳动者诉讼趋于理性。通过“网上法院”、网络微博、地方电台、宣传橱窗等媒介向社会宣传劳动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小微企业的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使他们在就业之初即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对工资、保险等相关问题予以明确约定,从而使得就业之后的劳资纠纷相应减少。

 

(二)强化审判和调研力量,为小微企业管理出谋划策。把握社会管理创新的主动权,抽调有丰富经验的法官,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涉及小微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深入小微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合议庭法官在审理和走访调研时一经发现管理漏洞,就立即发出司法建议,以此有效地帮助辖区小微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和健全制度。

 

(三)加强风险提示义务,规范小微企业用工秩序。精心编写《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66项提示》,以法律条文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将因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与加班费、不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而败诉的小微企业进行反面宣传,促使小微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进行利益权衡,对用工与管理制度做出相应调整,从源头上减少了劳资纠纷的出现。

 

(四)适时发送行政司法建议,加大劳动行政监管力度。适时给劳动监察部门发送行政司法建议,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行政监管力度。督促小微企业按时按标准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基金,不定期抽查小微企业财务账簿,监管其发放工资报酬情况,对不按规定给予职工年休假待遇和工资报酬的,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依法给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