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法院四项措施推进审判质量提高
作者:陈良清 张洪 发布时间:2007-10-17 浏览次数:810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徐州贾汪法院始终把审判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通过采取各项措施保证和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案件被发回改判率下降到现在的0.28%,为全市最低;案件调解撤诉率提高到现在的69.53%;上诉率下降到现在的5.88%;向上级法院投诉率、执行投诉率降到现在无投诉;信访2006年以来每年下降60%,进京赴省信访今年实现零登记。
一是完善和加强审判管理,切实增强法官的质量意识。
审判指标硬化、量化、细化。贾汪法院对25项审判指标进行硬化、量化、细化,坚持月分析和通报制度。几年来,发布质量分析通报近200期,逐项指标考核到法官个人,使法院与兄弟法院、部门与部门、法官与法官之间横向指标完成情况对比一目了然,指标月通报到部门、法官个人,切实增强了法院领导、部门领导和法官的质量意识。
二是巩固和强化案件监督,确保审判工作质量。强化裁判文书的签发。为保证案件质量,逐步实施院庭长对裁判文书的层层把关。2006年以来,院长亲自签发判决书200余件,今年以来,分管院长签发所有裁判文书3000余份,通过签发裁判文书,增强法官质量意识,把握案件程序到实体质量。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坚持审判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严把质量关。进入2006年以后,对于法官上会的每一起案件全面研究,审判委员会不仅定案,而且给法官提出办案思路和方法,就法官在办案中存在的不足及案件办案中存在的瑕疵明确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法官予以改正。案件质量明显提高,2006年发改率排名全市第三,今年排名全市第一。
三是突出和推进工作重点,落实质量保障措施。在抓审判工作质量过程中,贾汪法院有的放矢,突出保证审判工作质量的重点,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推进审判质量的提高。
强化司法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采取重大疑难案件院长、庭长、法官参与调解,依靠自身、借助外界力量协助调解,诉前人民调解、诉中陪审员调解等措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增强案件处理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效果,提高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增强法院案件结果的社会认同度。妥善处理涉诉信访,减少不稳定因素发生。对于涉诉信访问题,坚持“四定一包”原则,院长亲自处理,能立即解决的解决到位,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分步解决,该赔偿的赔偿,该纠正的坚决纠正,取信于民。去年信访比上年下降60%,今年,到上级机关信访实现零登记,来院信访量也大幅下降,纪检监察投诉今年第三季度实现无投诉。
四是加大和深化宣传教育力度,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加强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和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一系列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广大干警积极参与,主动接受教育,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有力促进了司法能力建设。广大法官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审判人员的日常行为、审判行为、审判活动,法院管理更加规范,为保证案件质量奠定了基础。树立新的司法评判标准。加大宣传,把广大法官的司法评判标准迅速地转变到一切围绕案结事了,一切围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切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工作上来,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息事宁人”作为工作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和贯彻,使案件经受住法律、社会、时间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