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滨海县法院切实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指针,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今年 19月, 民事调解撤诉率达 70%以上,案件上诉率仅为4%,为构建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一、改进立案方式。 该院在实施全院统一大立案和案件流程管理的基础上,采取立案庭立案与法庭网上立案相结合、实行电话立案、口头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并存的多轨制立案方式,做到当事人随到随立案 。对文化程度较低,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实行口头立案;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实行预约上门立案;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巡回立案、电话立案等多种方式,切实为农村群众诉讼提供了全方位的立案便捷通道。

二、完善诉前调解和速裁机制。为了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确保案件快立快审,该院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在办案程序上,积极探索和完善速裁机制,实行了法庭案件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同时,该院还积极与司法局等部门协作互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在起诉前先进行调解,今年9月份以来有20多件案件经诉前调解及时化解纠纷; 对当事人在立案阶段合意调解的案件,实行即立即审即结。今年 19月,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比例达到90%,其中当天立当天结的速裁案件36件, 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 63件,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180余件(),在确保无一件超审限案件的基础上,案件审判周期大大缩短。

三、设立“金融巡回法庭”。滨海法院近年来,每年受理金融系统贷款案件300余件,案外化解金融涉贷纠纷近300件,根据上述案件处理时分散在各个法庭,不利于统一管理,为了提高效率,便于便民诉讼,快捷处理金融案件,该院通过认真调研,决定成立“金融巡回法庭”,实行专人定点指导办公和合议庭每月巡回审判制度,定期、定点开展涉贷案件的受理和审判工作,通过深入农村、社区进行现场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的方式,及时解决借贷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