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五项机制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作者:海明 发布时间:2007-10-17 浏览次数:832
本网盐城讯:响水法院认真落实肖扬院长第一次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讲话精神,积极构建“五项机制”,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一是完善陪审员选拔机制,使陪审员人选更具社会代表性和普遍性,真正体现司法民主,适当放宽陪审员的学历和社会地位要求,注重其社会认同度和个人操守,结合人民调解员、执行联络员等多项制度,扩大陪审员的候选范围。
二优化陪审员职权机制,进一步明确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的范围、个案审理时的人员配置,规定合议庭意见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法,切实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
三是规范陪审员回避机制,参照审判员的回避制度建立陪审员回避制度,在发挥医疗、财务、
四是建立陪审员保障机制,在确定参与陪审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的前提下,在响水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由财政保障陪审人员的误工、交通等费用。
五是强化陪审员制约机制,规定陪审员不按时参与审理的法律后果,落实陪审员的调整、退出机制,敦促其遵守审判纪律、提升职业道德、加强审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