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法庭采用“判前说理”效果好
作者:董正远 余万卿 发布时间:2007-10-16 浏览次数:622
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南阳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判前说理”制度,该庭法官在审判前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当事人双方争执的焦点,摆事实、论证据、说道理、明法律,展示法官行使裁量权的详细理由,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达到当事人输赢皆服。
该制度实行以来,在提高诉讼调解率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1-9月,该庭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63%,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南阳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判前说理”制度,该庭法官在审判前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当事人双方争执的焦点,摆事实、论证据、说道理、明法律,展示法官行使裁量权的详细理由,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达到当事人输赢皆服。
该制度实行以来,在提高诉讼调解率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1-9月,该庭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63%,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