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以法官队伍建设为着力点,以确保司法公正为目标,不断强化六项措施,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全力构筑精品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规范诉讼程序。该院修订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制定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工作操作规程》、《合议庭工作细则》等,进一步规范了立审、审执、审监分立程序,形成了以实现审判流程管理为核心的规范化管理大格局。

二是强化庭审功能。明确审委会与合议庭,院长、庭长与审判长的职责分工,强化合议庭功能,充分发挥审判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案件当庭宣判率。弱化院长、庭长的行政管理色彩,落实院长、庭长办案制度。设立多个专业合议庭,如反家庭暴力合议庭、破产案件合议庭、金融案件合议庭等。

三是建立了案件质量通报制度,按月或按季将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在全院通报,指出原因,使所有审判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增强责任感。

四是推行了当事人评议案件承办人回单制度。法院决定收案后,就发给双方当事人评议回单。案件审结后,当事人将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执法执纪、审判作风及当事人对案件审判结果的意见,如实填写后交审监庭备注。

五是建立和坚持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院审管办对所有审、执结的案件进行质检,每月将质检情况通报一次。

六是落实监督措施。每季度向人大代表、律师和部分案件当事人书面征求一次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按照省高院确定的七类重点案件,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大对错案的查处追究力度。落实案件质量领导责任制,对出现违法审判行为的部门,严肃追究庭长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