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住了近半辈子的老宅,因政府拆迁安置终于换来了两套崭新的楼房,但舒心日子没过几天却遇到老伴因病去世的痛心事和紧接而来的遗产继承官司。近日,原告陈老伯与被告俩儿一女之间关于老伴房产继承的官司终于有了眉目,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陈老伯与被告儿子小盛、女儿小玉根据老伴王某生前遗嘱别分获得其遗产份额,被告儿子小东因对母亲生前未尽赡养义务及母亲遗嘱中明确表示不予分配而丧失继承权。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原告陈老伯与王某夫妻二人省吃俭用在南通市郊修建私宅5间,并陆续生育两子一女。201012月,因政府拆迁安置,两老口共同获得两套楼房居住生活。虽住上了新房,但王某由于年老体弱却经常生病住院,十分需要子女的关心和照顾。王某住院期间儿子小盛和女儿小玉较为孝顺,出钱出力、忙前忙后,其中小玉为母亲治病还独自承担了十几万元的医疗费。但儿子小东却对王某不关不问。子女的表现王某都看在眼里,弥留之际,王某专门找人代书遗嘱,明确表示其遗产不分给儿子小东。王某遗产中的主要财产系其与原告陈老伯夫妻共有的那两套新房。小东在母亲去世后也未去尽孝,面对母亲的遗嘱,故意为难陈老伯,企图让母亲王某的遗嘱难以兑现。面对儿子小东的有意刁难,陈老伯无奈通过诉讼对其与妻子王某共同财产与子女们打起析产、承继官司。最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身和履行赡养义务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官说法: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郊许多民用老宅都面临拆迁和重新安置,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自然衍生出新的拆迁利益和权属纠纷。很多纠纷还涉及到父母子女之间利益的分配问题。主要涉及和适用的是我国《物权法》和《继承法》等法律,有时还要考虑相关拆迁安置的政策性规定和要求,因此法官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