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获编委批准
作者:史靓 发布时间:2007-10-11 浏览次数:1134
本网镇江讯:9月底,丹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丹编委办[2007 ]35 号文件作出同意市人民法院增设内设机构的批复,增设审判管理办公室为法院内设机构,机构级别为正科(股)级建制。审判管理办公室与审判监督庭合署办公,负责法院审判质效统计、分析、评估、通报等审判管理工作,协调审判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省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建立健全审判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问题的通知》下发后,丹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多次与编委沟通协调,今年9月5日,就单独设置审判管理办公室向丹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申报正式编制。经过积极争取,丹阳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编制顺利获批准,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单独设立,对该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深化奠定了组织基础,对更加有效、全面地开展审判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审判质量效率的提高,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