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928上午,蒯某从扬州中院审监庭法官手中接过15万元现金支票时,激动的连声致谢,当场写下撤回上诉申请书。一起长达7年,涉及13人的居间出国劳务费纠纷,在扬州中院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得以解决。一起省、市挂了号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得以息访。

19996月,原扬州郊区外经委与江都电视台联系广告事宜,并于同年128日出具一份内容为:“同意四通公司为拓展劳务输出业务,完成扬州市下达的外经指标赴江都市设立报名点。届时请有关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的证明。19992000年间,蒯某等人在电视中看到广告,该广告称原郊区外经委常年招收赴阿联酋等地的打工人员,并在江都市金都大厦设立报名点。此后,蒯某等人前往报名赴新加坡打工,并交纳出国费用20多万元。报名点向其出具了四通公司财务印鉴的收据。后因四通公司未能安排蒯某等人出国。蒯某等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原郊区外经委与四通公司赔偿出国劳务费及违约金。案经原一、二审法院审理,作出裁定:驳回蒯某等人对原郊区外经委的起诉。终审裁定后,蒯某等仍不服,向扬州中院院提出再审申请。该院再审撤销原一、二审裁定,指令维扬法院审理。维扬法院维持原裁定,蒯某等人再次上诉。

案件的当事人均系农民,其中大部分为报名出国务工而全家举债,而且还涉及蒯某家乡有着同样经历的报名务工者十余人,故当事人情绪非常激动。在1999年至2007年间,特别是在春节等传统节假日期间,当事人携家属多次到外经委、区政府等单位群访,要求解决问题,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案件再审上诉后,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该院审监庭领导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一方面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协调。维扬区政府常委会上专题进行了讨论,终于同意与外经委共同补偿蒯某等人15万元。至此,一起长达7年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