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关法院执行工作司法为民落实处
作者: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10-09 浏览次数:806
本网南京讯:党的“十七大”召开在即,下关法院执行工作牢固树立维稳意识,经艰苦工作,稳妥处理了两起矛盾冲突激烈的执行案件,化解了不稳定因素,取得了双赢的社会效果。
2007年7月,下关法院受理了许宇珍申请执行朱胜婷、汪树奇房屋迁让纠纷案,执行中查明,坐落在下关区老江口11号的房屋系许家祖产,50年代私房改造中被收归国有,后由朱胜婷、汪树奇母子承租使用。2002 年3月,该房经落实政策退还给许宇珍,并按照政策规定由原承租人续租5年。2007年4月租期届满,许宇珍起诉要求朱胜婷母子迁出。6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执行中查明,两被执行人均无固定职业,亦无第二处住房,虽已申请经济适用房,但须等到2009年方可安置。为切实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分管院长、承办人在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缓和矛盾的基础上,多次与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争取支持,提前为被执行人安置了经济适用房一处。日前,朱胜婷、汪树奇已自动履行了判决。
在张国文申请执行上海市佳讯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因南京佳讯、上海佳讯均已注销,案件依法中止执行。此后,申请人家属3次将双腿截肢的张国文丢弃在法院,执行员3次将其安全送回句容县的家中。同时,尽最大努力查找执行线索。9月中旬,下关法院查明上海佳讯货运公司由股东解云生负责清算,且已另行注册成立佳讯物流公司。承办人根据工商登记记载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到解在建设银行上海桃浦支行的帐户,冻结了帐面存款33000元。后经多方查找和反复做工作,解云生同意以股东身份承担义务,除33000元外,余款由其在南京开办公司的弟弟解云平代为履行,自10月起每月支付4000元,总额85000元。
近年来,下关法院始终把执行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以群众满意度为立足点,把实际到位率和矛盾化解率作为衡量工作质量的标尺,狠抓规范化管理,积极拓展执行思路,讲究方式方法,在最大限度地实现权利人利益的同时,注意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权利。执行到位率、投诉率等各项指标走在全市基层法院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