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日前,在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的努力下,徐州市九里区某中学食堂承包纠纷一案一天内调解结案,倍受九里区人大代表关注的该校千余名师生就餐难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

被告王某于三年前承包了原告徐州市九里区某中学食堂,双方约定承包期限至2007831。到期后,双方因承包金问题未能达成续包协议。王某遂提出要求学校出钱购买其为开食堂而添置的炊具,在未能如愿的情况下,王某将所有炊具锁在学校食堂,拒不拉走。此举使得该学校千余名师生在开学后的半个月里无法正常就餐,只能到学校附近的小摊点随便凑和了事,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活动和师生的身体健康。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学校遂将王某诉至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先予执行,将被告炊具拉走,以尽快将食堂另行发包,恢复供餐。

由于该案事关一千余名师生就餐问题,引起了辖区内多名人大代表的关注。在立案的当天,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却发现学校的诉讼请求和先予执行的申请均存在瑕疵,按规定应当撤诉后重新起诉,但考虑到案情特殊,经向当事人释明后,决定先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向被告阐明其行为已对学校和社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随后向王某详细分析了承包协议的内容和效力,指出其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并告知被告如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通过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做工作,王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在法官的主持下,当天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第二天就将炊具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