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为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营造和谐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该院认真学习贯彻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行人民法院支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日前,该院选准四个方面的着力点全面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提高对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针对行政机关在执法中与行政相对方发生的矛盾纠纷,坚持人民调解先行的方针,尽可能降低行政调解形成的行政成本,减轻法院讼累,真正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最大限度地将各种消极因素转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

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与指导。根据审理案件的矛盾焦点在辖区的分布特点,根据岗位职责,对一线干警科学安排,合理分工,明确任务,深入农村、企业、厂矿、社区,发挥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与指导作用,按照“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的总体要求,做好具体的指导工作。

三是加强诉调对接运行机制建设。该院积极探索实行简单民事案件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制度,委托社会力量协助调解,直接将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引入诉讼程序,充分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和谐司法方式,最大限度实现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的司法目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实现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相互衔接与配合,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与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用制度激励、引导法官在实践中努力实现审判活动与非诉讼程序的协调运行。

四是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该院以法官队伍建设为重心,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干警队伍的司法审判和调解业务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始终坚持高质量地做好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高素质的基层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