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国庆、十七大期间信访稳定
作者:刘仁斌 伍晓伟 发布时间:2007-09-30 浏览次数:1122
本网淮安讯:金湖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苏高法(2007)306号文件精神,按照“四个不发生”的要求,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涉诉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逐案排查突出重点。该院从9月初开始以各业务庭为单位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近年来全院已审结案件以及在审案件、新收案件进行一次认真“回头看”,一件不漏逐案过堂。对排查出来的可能引发涉诉信访的重点案件,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采取包案到人,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把信访问题解决在案件之中。
二是“下访”化解争取主动。该院以“两联一挂”服务活动为契机,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到全县11个乡镇、6个经济主管部门和60个重点企业,开展“涉访矛盾纠纷问题排查突击旬”活动。对于当事人的诉求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采取巡回法庭就地办案,息事宁人;对于当事人的诉求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协同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深入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竭力把涉诉信访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
三是回访老户息诉稳控。由院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对备案的信访老户进行一次全面“家访”,通过“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动态,化解其心中的积怨和抵触情绪;对因长期上访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给予帮助和救济,从而使他们自觉情愿息诉息访。
四是领导接访把握源头。院(庭)长每日坐堂接访,在该院已形成一项制度,无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都“雷打不动”。该院坚持每月30日在立案大厅触摸屏上公布下一月院(庭)长接访的名单和时间,来访群众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所需的接访对象。对群众来访坚持做到谁接访谁负责,接访人员必要时可调动全院各部门的人力和物力。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该院除正常安排院(庭)长每日接访外,还要求全院干警自有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处于待机状态,随时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