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与泗阳慈善总会共建合作救助机制
作者:朱静 发布时间:2011-01-05 浏览次数:232
2010年,泗阳法院本着充分践行落实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拓展司法救助新渠道,逐步构建与泗阳县慈善总会合作救助机制。
开展救助机制研讨工作,明确救助方式。根据目前该院司法救助资金来源紧张及部分诉讼当事人诉讼困难或生活艰难的现状,仅透过执行救助资金已无法满足救助需求,该院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救助机制研讨会,拓宽思路,对相关救助方式进行研究讨论对比,分析情况,找寻有效对策,明确救助方式。
开展救助方向定位工作,充分利用社会救助。根据案件审理、执行中实际情况和财政拨款使用情况,通过党组研究讨论,决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救助工作,对确有生活困难的特困当事人提供此项救助,以帮助在少数特困群体,达到缓解部分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与慈善总会进行协调,形成稳定合作机制。
推动合作救助机制开展工作,促进机制落实。该院积极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向泗阳县慈善总会捐款,帮助在案件审理、执行中遇到的特困当事人,给予他们适当的资金救助,并需定期向慈善总会汇报救助实施情况。县慈善总会一经发现有符合救助的当事人而该院尚未救助的,可以向该院提出书面材料,由该院审核、批准,并加强对该项机制的常态监督管理,以保障救助金用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