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大套法庭“四项举措”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作者:张明广 发布时间:2007-09-28 浏览次数:647
本网盐城讯:在近日召开的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滨海法院大套法庭被省高院、省司法局联合表彰为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大套法庭位于滨海县城城郊结合部,近几年来,该庭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爱心工程建设。为推进大调解机制的形成,该庭大力强化民调指导,始终把指导民调工作当作与审判工作一样重要的大事来抓,从不松懈,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该庭指导民调工作的具体做法有:
一是构建民调网络。将法庭辖区分片管理,明确相应的干警为指导员。建立和完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由法庭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具体指导工作。
二是加强知识培训。建立了“滨海法院大套法庭指导民调培训中心”,设立学习室,编制了《培训大纲》、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日程、培训重点,选定培训骨干,并公布上墙。近三年,给民调组织讲授法律课13场,听课人数近230人次,并购买价值2000多元的法律书籍,送给农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他们建立法律资料室。
三是完善指导方式。积极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近两年参加的调解员90余人次,所结案件达80余起,经调解后无一件民转刑案件,无一件再产生纠纷的案件的发生。针对重大复杂、矛盾突出的案件,该庭还邀请调解员旁听开庭,全程参与调解。
四是建立互动机制。该庭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结合,先后建立了重大事项事前通报制度、司法建议回函制度以及法官、执行员与人民调解员互动机制等等,努力促进二者的良性互动。为促进民调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道路,该庭还先后制订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规范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在实际操作中取得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