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925上午,三峡移民苏某等三人捧着四万多元现金,紧拉着东台法院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多亏了这些好法官,我们三峡移民感谢你们。”

2007430,三峡移民杨某驾驶摩托车行驶时与东台市三仓镇村民沈某发生碰撞,致杨某当场死亡。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移民杨某与沈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沈某只拿出10500元钱,就以经济因难为由,不再给付各项赔偿款。杨某的亲属苏某等五人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沈某告至东台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除保险公司应承担部份理赔责任外,沈某还应赔偿4万多元。但判决生效后,沈某仍以无经济偿还能力为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再三折腾,移民苏某等人窝了一肚子火,向东台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迅速了解案情,向沈某发出立即履行义务的执行令,但沈某仍无履行义务的意思,引起苏某等移民的强烈不满,扬言要采取赴京访和报复被执行人的极端措施。死者的弟弟系苏北地区的三峡移民代表,一旦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并严重影响三峡移民与当地群众和谐相处。执行法官一方面安慰受害家属,稳定移民情绪;另一方面加大对沈某的执行力度。针对沈某隐匿财产、拒不履行的行为,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放弃休息日查寻沈某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同时开展对沈某亲戚的思想疏导工作等一系列执行措施。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法官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感化下,沈某亲戚终于将4万多元赔偿款一次性赔付到位。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仅用了二个工作日,就将这起涉及三峡移民可能引发群体赴京访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东台法院执行法官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受到三峡移民的高度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