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突出抓好“三个结合”创建“廉洁法院”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09-19 浏览次数:657
本网徐州讯:为积极推进创建“廉洁法院”的深入开展,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丰县法院结合实际,提出突出抓好“三个结合”,努力创建“廉洁法院”。
在具体创廉工作中,该院突出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创建“廉洁法”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根据岗位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岗前教育,健全岗位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流程图,把教育、制度、监督融入具体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过程,做到教育在先、约束在先、防范在先。二是把创建“廉洁法院”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实行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警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求结合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搞好责任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保证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把创建“廉洁法”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推行领导干部下访,认真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多途径有效化解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