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把警用车辆管理作为维护法院社会形象、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提高审判质效的重要内容,严格加强警车的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章立制,严密车辆管理工作。该院现有各类警用车辆32辆,为确保办案需要和行车安全,节约经费开支,保证车辆使用效率,今年5月重新制定了《铜山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规定》,对车辆使用和管理、车辆安全检查、车辆维修与保养、驾驶员的奖惩等方面对车辆管理作了具体而详尽的规定。

二是明确管理机构,落实车辆管理职能。办公室负责全院车辆每年的车检、换照、保险,管理、发放加油卡和出车登记,督促驾驶员对车辆进行维护、维修,负责部门所属车辆的日常调度、使用以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等日常管理;对每辆车都进行档案管理,实行一车一档,明确记载车号、购买时间、行驶里程;对所有车辆实行当月单台车辆加油量、维修费,并建立台帐,逐月公布。同时,加强对驾驶员的岗位目标考核,聘用人员违反制度的一律辞退。

三是严格派车手续,从程序上规范控制车辆管理。该院根据工作特点,规定除执行局工作日用车固定使用车辆和由局长签发出车单外,其他时间和其余车辆统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实行派车登记审批制度,公务用车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派车单报办公室派车,徐州市以外出车的须院领导批准,出车单注明使用时间、出车地点、里程等。

四是严格入库存放管理,防止车辆失控。坚持节假日和休息日车辆入库入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回院的必须提前报告,八小时外业务庭加班等特殊情况不能在院内停放过夜的,必须报请分管院长批准。严禁私自使用车辆,节假日期间驾驶员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统一保管。外出工作期间,车辆不得停放在酒店和娱乐场所门前。

该院新的车辆管理制度实施以来,有效提高了车辆的使用效率,减少了车修、油耗等费用2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