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吴汉军,南通中院执行局执行员,他平时走路风风火火,办案利利索索;他平时言语不多,每办一件案件都认真细致。远的不说,就说最近南通中院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开展后他办的一起执行案件吧。
那天是9月10日,星期一。本来他早就安排这天与局里其他同志去湖南某地执行。可当他接到领导指示,中央电视台记者要采访他主办的一个执行案件时,他知道这是事关全院全局工作的大事,事关南通中院对外的形象,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先去通州执行,然后再去外地执行。为了办好这起案件,早晨7点30分,他与执行长吴勇军就到了办公室,制订执行预案。此案的申请人尹某于此前向中院提出诉讼保全的申请,以被申请人通州市某印花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与申请人作品《皇家贵族》图案相同的产品但难以取得证据为由,要求法院对被申请人生产的被控侵权产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在证据保全过程中,被申请人请人用三辆车运布,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吴汉军和吴勇军发现后,立即开车前往堵截,避免了证据灭失。保全时,被申请人开始态度强硬,吴汉军和吴勇军一边宣讲法律,一边宣讲道理,感动了被申请人。接下来,吴汉军和吴勇军一起帮助申请人尹某搬运布匹。一匹布很重,一人搬不动,他和吴勇军一起抬。汗水湿透衣裤,累得腰酸腿软,他们全然不顾。尹某过意不去,中午请他们吃饭,被婉言谢绝。下午2时许,证据保全结束了。尹某动情地对吴汉军说:“谢谢您,法官同志。”回到院里已是3点了,吴汉军又马不停蹄地踏上去湖南的执行路。不几天,此案双方和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