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九里法院五项措施提升“四项”案件审结率
作者: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9-18 浏览次数:673
本网徐州讯: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为解决延长、中止、中断、暂停计算审限四项案件审结率低下、隐性超审限等问题,经多次调研,制订五项措施,以加强质效管理水平,提升“四项”案件审结率。
建立案件催办制度。对审限过半的案件,审管办及时向各业务庭发出督办单,督促审判人员抓紧审理,以节约审判时间,从根源上杜绝隐性超审限的发生。
严把“四项”案件的审批。要求四项案件申报材料要全面、审批时间要明确、审批权限要严格、扣除、中止的起止时间要规范统一。
加大 “四项”案件评查力度。充分发挥审管办的职能作用,由院审管办定期对“四项”案件进行严格、客观、全面地评查,针对评查中出现的典型性问题,深入研究,找出根源,制订对策,并及时加以通报。
开展自我整改活动。由各业务部门根据审管通报的内容,结合自身情况,找出在审理“四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据此制订整改措施,并将实施效果,报院审管办备案。
完善法官考评制度。将“四项”案件评定结果,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与法官的奖惩机制相挂钩,对任何违规扣除、中止或超审限的案件,直接追究承办人及审批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