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结合法院工作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作者:单文祥 发布时间:2007-09-14 浏览次数:920
本网盐城讯:响水法院紧密结合“提高队伍司法能力,解决工作实际问题”这个中心,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落实到法院工作中。
一是落实到维护社会稳定上。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社会危害性最大的刑事犯罪,特别是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故意伤害、双抢、盗窃犯罪。切实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完善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形成各方参与的调解工作新格局,调撤率确保稳定在 70%以上。加强信访工作,妥善、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标本兼治,提高案件质量,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信访。
二是落实到服务发展大局上。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局中去定位、去谋划,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四大战略” 部署审执任务。进一步加大服务项目建设力度,严厉打击阻碍发展的人和事,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处理涉企业案件上,坚决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在依法服务的前提下,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做法,确保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落实到践行司法为民上。进一步加强法庭建设,完善法庭立案、审理、执行功能,配齐、配强法庭队伍,落实法庭各项工作制度,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建立预约立案、开庭和节假日审理制度,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做好巡回办案工作,加大涉农案件审理,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等涉农和群体纠纷,打击侵农、害农违法行为,促进农村、农业发展。
四是落实到公正效率主题上。坚持向改革要质量,以“二五”改革纲要为指导,按照肖扬院长提出的“六个有利于”标准,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部改革,着力解决影响案件质效的突出问题。坚持向管理要质量,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加强案件质效评查和分析,建立质效超前预警和定期通报制度,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向考核要质量,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重点突出法官业绩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和法官的切身利益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调控和引导作用。
五是落实到加强队伍建设上。加强“八荣八耻”教育,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权力观和地位观,自觉严守法纪条规和道德操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巩固“遵章守纪,廉洁司法”活动成果,完善“不能为、不愿为、不敢为”机制,重点规范法官与律师、当事人关系,确保审判权依法行使不受干扰。强化日常监督,坚持内部、外部监督并重,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监督,并加大惩治违纪力度,确保案件和队伍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