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为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确保十七大的顺利召开。近日,南长法院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源头治理,提出六项举措前移涉诉维稳关口。

1、立案庭在立案审查环节,严格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所设定的条件审查受理案件,充分利用立案大厅公示的展示板块及免费宣传资料,加强诉讼指导,引导和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了解诉讼风险,对不符合受理案件条件的,或不属法院受案范围的充分说明理由和解决争议的途径。

2、各审判业务庭,在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文书制作、宣告判决等各个环节加强法律释明工作,尊重、善待双方当事人,认真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答辩意见,积极做好判前释法。

3、各审判业务庭根据各类案件的不同特点,善于发现当事人实现利益的平衡点,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诉中调解方式,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或和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行政争议。

4、各业务庭充分发挥法律文书的法律释明功能,增强裁判的说理性和针对性,积极探索和推广法律文书后附相关法律条文和“判后语”的做法。

5、在执行案件中,公开执行程序,提示执行风险,增加执行透明度,充分保障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把法律释明与强制执行有机结合,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6、对本院作出裁判后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出上诉,且在裁判生效后短期内(三个月)向本院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的,实行原审负责制。由立案庭填写判后答疑联系表格后送交原承办法官或原承办庭领导预约接待,进行听诉,充分行使法律释明,做好服判息诉教育工作。通过接待,认为案件确有问题需要复查的,应在立案庭填写的联系表格中,指明该案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可建议立案庭将案件进入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