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二庭“三个结合”开展庭审观摩深入推进“两评查”活动
作者:刑二庭 发布时间:2012-07-27 浏览次数:390
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开展以来,省法院刑二庭紧扣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中心目标,紧紧围绕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开展各项活动。为进一步强化活动效果,7月24日,省法院刑二庭就一起集资诈骗上诉案件,以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的形式进行了庭审评查。庭审安排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进行,邀请了数十名江苏省、泰州市人大代表、省法院审判监督员以及部分中院刑二庭负责人观摩旁听,并于庭后召开座谈会,从庭审程序、庭审能力以及庭审形象等几个方面对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本次庭审选取的集资诈骗犯罪案件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类案件,该案被告人刘某利用“打会”这种传统的民间融资形式,在自身无资金应会和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采取高息竞标“得会”、给付高额利息等手段骗取行会会员资金,致使巨额资集款不能返还,所涉资金上千万元,在当地影响巨大。庭审中,法庭围绕被告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从而构成集资诈骗罪的争议焦点,适时引导检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充分地保证了诉讼各方的权利行使,庭审过程秩序井然、程序规范。
庭审活动结束后,省法院刑二庭负责人及该案合议庭成员与代表和监督员们进行了座谈评议,刑二庭负责人并向与会代表和审判监督员通报了省法院刑二庭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大家一致认为整个庭审准备充分、程序公正、层次清晰,充分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代表和监督员们对庭审中合议庭法官表现出来的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职业素养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对省法院刑二庭在经济犯罪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全省法院经济犯罪审判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一是要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涉民生类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此类数额巨大,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造成成千上万被害人合法财产血本无归,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集资类案件,法院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二是要依托审判工作,积极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活生生的案例警示教育社会公众,有效预防此类犯罪的再次发生。三是要及时总结经济犯罪审判经验,积极为政府及相关经济监管部门提供司法建议,促进形成良好的金融秩序。
省法院刑二庭负责人表示,开展庭审观摩和评议,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两评查”活动部署的具体行动,同时也是落实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工作监督的有效途径。省法院刑二庭将认真吸收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以庭审为核心的各项审判工作,不断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审判水平。还将切实加强对此类案件的调研指导,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切实统一全省法院执法尺度,确保准确打击、严厉制裁非法集资类犯罪分子,更好地维护民生和市场经济秩序。要一步加强公开审判工作,通过深入案发地公开开庭和宣判,邀请当地有关部门和群众代表旁听,扩大审判工作的教育功能;还将适时就相关典型案件,组织全省法院集中统一宣判,以有效地震慑非法集资类犯罪分子,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
本次庭审评查活动有效地将庭审评查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过评查找准差距、补齐短板,进一步提高了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提升了队伍素质;将庭审评查与示范观摩结合起来,通过下级法院参与现场观摩和评议,加强对下规范指导,进一步提高了全省经济犯罪审判条线的庭审规范化水平,提升了审判质量;将庭审评查与监督观摩、公开观摩结合起来,通过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现场观摩旁听,促进司法公开,扩大了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