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法院加强维稳工作确保“五个不发生”
作者:陈黎笋 发布时间:2007-09-07 浏览次数:1055
本网盐城讯: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区委和省、市法院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亭湖法院于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十七大期间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维护稳定工作、重点案件息诉稳控专项工作和涉诉信访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处理工作。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条线、本部门的维稳工作负责。严格按照院《关于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对重大敏感问题或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无阻。
二、强化工作举措。抓好矛盾排查梳理工作,在前期已对涉诉不稳定因素进行初步排查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抓好重点案件息诉稳控工作,严格落实“四定一包”制度。把“金桥行动”与做好今后的信访工作相结合,对“金桥行动”交办的案件,按照“包案领导不变、包案责任人不变、工作目标不变、工作要求不变、工作责任不变”的总体要求,对包保案件一包到底,直至息诉罢访。
三、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涉诉信访工作受理机制,畅通当事人信访渠道,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切实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审判管理,强化调解协调,切实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健全督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好涉诉信访通报的作用,将其与岗位责任制严格挂钩,并将有关情况记入法官业绩档案。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发生一起,通报一起,追究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