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 情暖万家?滨海法院在作风建设活动中致力于服务大众
作者:张明广 发布时间:2007-09-06 浏览次数:1118
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开展“法院作风建设活动”以来,把“受到教育、树立形象、提高素质、促进工作”为基本着眼点,着力推行 “阳光工程”,即把作风建设置于阳光之下,让法律情暖万家。
一是着装上岗,微笑服务。在活动中,强调树立起和谐的服务理念,要求从形象入手,必须穿制服到岗,从而带动整个工作风貌的改变,群众在滨海法院感受到的是一种到家的感觉,因为这里的法官面带微笑,他们的公正可以让你感受到。
二是三个透明,送您放心。来到滨海法院,人们看到在这里有三个透明,即作息时间、法官联系方法、纪律规定,有一位当事人说出这样的心里话:我们想找滨海法院的法官给我们做主很轻松、很放心,因为他们上班从来就不迟到,电话一打就能通,送礼连门都找不到,有诚信的法官,群众自然放心,三个透明就是让群众可以感受到的最好的机关作风。
三是系统工程,确保效果。在作风建设活动中,构建系统工程,强调“一公判”、 “两公示”、“三公开”、“四到位”。“一公判”,即公开宣判,滨海法院公开宣判率达100%。“两公示”,即公开诉讼风险,在进入诉讼程序时,给当事人发《诉讼风险告知书》;公示举证期限,在送达时一并送达《举证须知》。“三公开”,即公开开庭日期,公开开庭过程,公开上诉期限。“四到位”,即庭审法官的及时到位、送达文书的地点到位、审理周期的效率到位、庭后服务的跟踪到位。
四是强化外联,接受监督。滨海法院专门向县委、县人大等有关部门报告作风建设活动情况,聘请人大代表作为作风建设监督员,请他们随时随地进行全方位监督。为确保“法院作风建设活动”效果,该庭还计划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庭工作,邀请信访局领导到庭给全庭干警就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作专题报告,并组织案件旁听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