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四项措施确保庭长审管工作考核顺利实施
作者:梁云 发布时间:2007-09-04 浏览次数:801
本网徐州讯:在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庭长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全省法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下发之前,睢宁法院根据省高院今年审判管理工作的重点,就已对庭长履行审判管理工作职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调研。省高院的两个文件下发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两个文件在明年顺利实施。
一是组织调研。该院对庭长履行审判管理工作职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并撰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今年初,根据审判管理工作的需要,睢宁法院由分管院长牵头,组织审管办、研究室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对庭长履行审判管理工作职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在调查研究、集体讨论、个别谈话等基础上,通过反复论证,撰写出了《关于庭长履行审判管理工作职责的思考》一文。该文受到中院的高度重视,在《徐州审判管理工作通报》上予以转发。在该文的撰写和发表过程中,庭长们的审判管理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为贯彻落实省高院两个文件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组织学习。通过学习,深刻领会省高院的两个文件精神。省高院的两个文件下发后,睢宁法院党组一班人敏锐地认识到,这两个文件是法院突破目前审判管理停滞不前状态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武器,立即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先用一个星期的时间由干警自行学习,再用一个星期的时间由各业务庭的庭长带领全庭干警学习,后又用两个星期五下午政治学习的时间,由党组全体成员带领各业务庭庭长集体学习。并定于9月中旬对庭长学习两个文件的情况进行集中考试,考试成绩张榜公布。目的在于让庭长熟知两个文件内容,领会其中精神。
三是提前试行。为确保两个文件明年在该院顺利实施作准备。根据两个文件的精神,睢宁法院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该院从
四是组建机构。为确保《全省法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顺利实施,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该院成立了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委员会,由政治部、审管办、研究室、立案庭、审监庭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考核的内容和程序严格按照省高院的文件执行,考核的结果报经院长办公会通过后,由政治部记入庭长的业绩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