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李某是一对夫妻,丈夫张某在外打拼,妻子李某在家照料孩子,小两口一起品尝着生活的甜蜜。近几个月,张某下班回家的时间明显晚了,有时甚至彻夜不归,妻子每每问起,丈夫都说在忙工作。妻子听后,觉得丈夫一定有什么事情瞒着她,一个可怕的念头在妻子的脑海中闪过,难道丈夫有外遇了?想到这,李某气不打一处来,自己在家辛辛苦苦照料这个家庭,张某却在外面拈花惹草,夫妻俩为此大吵一架。

 

为了留住丈夫的心,守护自己的家庭,李某开始了自己的“婚姻保卫战”。妻子李某要求丈夫告知其每天的工作安排以及和什么人一起工作,同时随时随地对丈夫进行电话查岗,甚至会打电话给丈夫公司的同事领导询问丈夫的情况。丈夫张某渐渐地感觉同事看自己的眼神变了,有时还会故意疏远自己,领导也为此找张某进行谈话。张某觉得妻子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名誉,于是将自己的妻子告到法院,要求妻子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妻子李某必须为丈夫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妻子李某在审理过程中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同意书面向丈夫道歉,并将道歉信送交丈夫单位领导、亲戚朋友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丈夫李某感受到妻子的真诚悔意,知道妻子是为了这个家,只是方法不对,再回想自己这段时间的确对家庭的关心不够,于是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法官提醒,夫妻间闹矛盾要注重保护对方的名誉,即使感情破裂,需要解除婚姻关系,也应当尊重对方的人格,不应侵犯他人名誉。